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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赔偿女方标准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包含了三条明确规定,为离婚案件中的女性权益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法律依据。
在此,我们强烈建议关注离婚问题并具有权益维护意识的女性朋友们留心认真研究这几点重要内容:
一是在特定情形下,如男方明显存有法定过错行为,此时女方便享有主张要求损害赔偿的固有权力;二是对于负担家庭重任且承担抚育子女、赡养和照顾老年亲属以及协助配偶工作等较高负荷义务的女性群体,她们在面临离婚抉择时可以申索从另一方获取经济补偿的权益,而对方作为责任主体必定会依法履行相应义务进行补尝;三是如果在离婚程序中女方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具备经济能力的男方应依法提供必要与适当的援助支持。
因此,请广大女性朋友谨慎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关规定,以便获得更为公平合理的结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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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6: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