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申请后多久失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离婚申请冷静期为30日期满之后的30天内仍未前往领取离婚证书时,这意味着该项手续已经失效,需重新进行申请并重新计算冷静期。
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第31天至60天之内,任何一方若不愿意离婚,皆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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