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开三年算不算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分居满三年并不意味着会自动导致离婚。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任何关于在何种程度上进行分居即可自然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具体规定。 无论配偶双方分居了多长时间,只要他们依然活着,那么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就保持存续状态。 事实上,夫妻间的分居现象可能源于各种因素,包括客观原因如职业分布广泛而无法同住,或是双方协商达成的分居决定等等。 以实例来说,夫妻双方各自在不同地区工作,由于地理位置的距离而难以共同居住生活,这属于该种情况。 然而,无论是什么引起的分居,如果夫妇双方并无感情不合或者其他严重问题,只是因为需要分居照顾家人或为了个人发展而选择不在同个地方生活,那么即便他们分居多年也不构成法律中所定义的"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因此也就不能以此作为离婚的理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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