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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同意离婚如何胜诉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如果您希望赢得诉讼胜利,需要采取以下行动:
首先,请务必确保向法院提交结婚证书原件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时还应提供关于婚前婚姻基础状况及婚后夫妻情感关系的相关证据材料,以期法院能够确认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达到无法挽回的地步。
其次,为了支持您提出的诉讼请求,请尽快提供有关家庭财产现状的翔实证据材料,这既可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可避免诉讼策略可能出现的风险。
最后,请务必提供有关未成年子女情况的详细证明材料,这样有助于法官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并作出公正判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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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11: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