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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有一方不同意怎样才能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在离婚诉讼中出现一方向法院表示不同意离婚的情况时,另一方仍然拥有启动诉讼程序的权利,但需确保能够提供充分且有力的证据,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实际上已经破裂至无法挽回的程度。
关于这一点,我们援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的相关规定,该条款明确指出,若存在如下五种情况,且经过调解无效后,则法院将应予以准许离婚:首先是重婚或与他人保持非法同居关系;其次是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行为;再次是常年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并多次改正无望的状况;最后因感情不睦而长期分居两年以上的情形以及其他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
若上述条件均符合要求,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做出准予离婚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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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9 4: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