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什么情况法院不受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中,有以下情况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等特殊时期,男方向法院提出的离婚的; 2.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没有新情况和新理由的情况下,在六个月内又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3.其他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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