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离婚证需要的手续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补办离婚证需要的手续:当事人想要补办离婚证,只要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即可,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情况属实的,符合补办条件的,就会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补办离婚证需要的证件有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提交相关材料之后,拿到补办的离婚证的时间一般为1-3个工作日。离婚证丢失,需要向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补领,不能异地补办。《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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