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都要解决什么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需要以下手续:
1、离婚两方当事人提交资料和相关证明手续; 2、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要求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两方当事人两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表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表明书》中“表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表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两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协议书夫妻两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资料、申请离婚登记表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要求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置表》和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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