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出轨男方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有哪些,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也就是说上列情形均是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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