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离婚过错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过错赔偿的条件是:
1、婚姻一方存在过错,过错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前述过错必须产生在婚姻存续期间; 3、必须双方离婚,不离婚的不能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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