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离婚补偿女方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有三个条款,支持在离婚时给女方予以补偿,正值离婚问题的女性朋友要记住:1、当男方存在法定过错的情况之下,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2、女方有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3、离婚时,如果女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男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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