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离婚协议一方不去会怎样?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那必须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材料。还要带着关于夫妻间的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和债务承担等内容的离婚协议书,一起到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如果其中一方在签完离婚协议后不到婚姻登记处办离婚手续的,那将无法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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