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调解找什么部门?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人民调解委员会,不过这类部门宗旨是调和不调离。再不行就是法院起诉离婚,然后法院会安排诉前调解调好了回家继续过,调不好转法院正式立案开庭,如果审理下来对方还是坚决不同意离婚,不是法定离婚理由法院还是会给一次机会,一般会判决不离。如果还是坚持离婚需要6个月后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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