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认婚姻无效普通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认婚姻无效普通程序如下:
1、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 (1)询问证人,或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2)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3)宣读勘验笔录。 2、法庭辩论。 3、法院出具判决。 4、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一审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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