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过错方的行为:
离婚过错方的行为主要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离婚时没有这些过错行为的一方是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补偿的,补偿的具体方法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规定主要的补偿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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