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离婚女方没工作,孩子一岁多判给谁 |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 解答 | 
 
律师解析:
 
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孩子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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