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离婚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登记需要申报的材料有:双方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以及2张2寸单人证件照;
双方还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该协议书由双方共同拟定,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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