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能否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离婚。
律师解析:
可以离婚,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如军人要求离婚,则由其所在部队领导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符合离婚条件,并经另一方同意,政治机关即可出具同意现役军人离婚的证明,双方至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
如对方不同意,部队可请对方单位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政治机关可出具调解状况证明,由军人至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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