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离婚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孕期的规定是: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这一规定说明三个问题: 一是,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请求。 也就是说,在上述时间内,男方没有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 二是,女方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离婚的请求,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受理。 三是,男方在上述时间内的离婚请求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提出,并经人民法院确认有必要时,才可以受理。 这就不难看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目的就是为了从根本上明确对妇女儿童的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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