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并与子女保持有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父母。
对于探望权行使时间、方式、地点问题,应从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出发,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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