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能够作为遗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和遗嘱是不同的法律文书。
离婚协议不同于遗嘱: 1、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前提; 遗嘱是以死亡为前提; 2、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意思表示; 遗嘱是单个人的意思表示; 3、离婚协议内容具有效力必须经过登记离婚的机关或人民法院办理为前提; 遗嘱只有符合法定形式就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离婚协议书不能作为遗嘱来对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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