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自愿离婚去办理要什么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双方自愿离婚去办理需要下列证件: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四)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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