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父母给的婚房,离婚女方有份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夫妻双方购置房屋为出资的,应当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而男方父母给的婚房,一般是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应当只属于男方,因此在离婚时女方不能请求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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