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定要去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一定,协议离婚是要求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的,诉讼离婚到被告住所地,若被告实际住所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且在外地实际生活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该外地起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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