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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判离婚的是否还要去民政局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答:
不需要。
律师解析:
通过诉讼离婚的,是不需要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的,当事人再婚时只需要带着法律文书即可。
也可以带着法律文书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更改自己的婚姻状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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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7: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