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起诉离婚的赔偿 |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4)只有法定的离婚过错情况下导致夫妻离婚的,离婚损害赔偿才会得到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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