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损害赔偿中怎么认定无过错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协议离婚后提出: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诉讼离婚中提出: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 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 (1)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一审中提出。 (2)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二审中提出: 如果被告在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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