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生活困难对象是否有义务帮助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答:
没有。
律师解析:
离婚后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虽有经济收入但经济收入低、或者无住所还需抚养未成年人子女等;
因此有困难的一方可要求有经济条件的一方提供帮助。 例如,要求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要求另一方提供房子的居住权或所有权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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