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中请求损害赔偿的条件有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损害赔偿应具备的条件:
(一)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 (二)婚姻当事人一方有特定的过错行为。 重婚; 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夫妻离婚是上述过错行为导致的。 (四)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因情况不同而变化。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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