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需要具备哪些内容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书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的抚养费应该如何承担、支付的方式及期限是什么样的需要写清楚;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六、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比如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等; 最后不要忘了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至第三十五条 的有效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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