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地面临时停车位物业有权租出去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小区内的地面停车场所属物业并无权利进行租赁。
其中,根据相关法规,车位面积出现分配问题时,其所有权应归属全体业主所有。若是车位面积未被分配,同时开发商独立获得了该停车位的产权,那么此时的车位所有权便归属开发商所有。 另外,若属于国家所强制配套的为人防工程所包含的此类停车位,则它们的所有权理当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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