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费催收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物业管理费用的法律收缴规定在我国实体法中被明确记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中。
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地规范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财务关系,该法典对涉及物业管理费用的支付义务以及物业公司的催收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 具体来说,以下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物业管理费用的相关规定: 首先,作为物业使用者,业主有义务支付与其享受的相应物业管理服务相匹配的物业管理费用。 若物业服务方依照双方约定及相关法规已按期提供了服务,则业主不得以未实际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理由,拒绝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其次,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时,应采取合理合法的催收手段。 如业主违反约定逾期未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物业服务方有权通过书面形式催促业主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若经过合理期限后业主仍未支付,物业服务方可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换言之,物业公司在催收物业管理费用时,应遵循“催告+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基本流程。 同时,物业公司在处理物业管理费用问题时,严禁采用任何违法违规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措施。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尽管物业公司可能会代收水电供暖费用,但这并不代表物业公司拥有供水供电供暖的权利,因此,物业公司无权采取停水停电停暖等方式来强制要求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若物业公司在催收物业管理费用过程中,因采取非法手段导致业主遭受经济损失,业主可根据相关证据,向物业公司提出赔偿请求,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或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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