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法对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现行的物业法规已经不再有效实施。
与此同时,有关于空置房屋所应支付的物业费用这一问题,法律上并无明确定义。 若发展商借未实际享受到物业公司已提供的服务(如业主声称因出国务工导致房屋无人居住,从而未能享受相关服务)或据称不需接受各类物业服务(例如低层住户宣称其并未使用过电梯等)之理由进行抗辩,拒绝依照规定交纳相应的物业费用时,法院将无法站在支持业主的立场,最终判决结果必为败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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