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时间不住物业费能怎么收费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已经交付使用的物业而言,根据一般的规定,业主需负担物业服务的相关费用。
然而,实际的交费标准往往是由物业管理企业在与其开展业务往来时所签署的合同中有详细阐述。 关于尚未售出或者未交付使用的建造物,其所需的物业服务费用一般由建造者负责支付。 需要指明的是,在各个地区、不同的物业管理企业以及房地产项目的层级之间,这一具体的费用标准有可能存在差异。 因此,业主们应该对自己所在的地区的相关政策有充分了解,并与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有效沟通,以明确交付物业服务费的具体标准以及付费方式。 同时,需要理解的是,物业服务费用主要使用于整体社区的公共区域管理以及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因为大多数情况下这个费用其实是向广大业主收取的,并不单单针对某个特定的业主提供某种特定服务。 因此,无论是长期居留的业主还是短期租赁的租户,都应当依据双方达成的协议或者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地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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