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房贷未还清,是否还能进行转手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贷款尚未偿清之房产仍然具备转让之资格,但在进行此项交易之际,卖方向买家必须如实披露相关事项。
在二手房屋买卖的环境下,这意味着将个人房产出售或转让予第三方并同时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身份以及变更抵押物等手续。 然而以下各类房地产,则明确禁止转让: 首先,于出让行为中获得土地使用权者,如果其状态并不满足本法典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标准要求,便不能进行转让; 其次,由司法机构及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作出书面决议或裁定并实际查封,乃至采取其他方式来限制房地产权益者,也不得予以转让; 再者,依法被政府回收土地使用权的房产也是无法进行转让的; 此外,共有房地产若未经其他所有人签署书面同意书,亦禁止转让; 接着,对于权属存在争议的房地产同样不能进行转让; 最后,未经依法登记且领取权属证书者,将同样面临禁止转让之境地。 需要注意的是,除上述列出的各点外,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还有一些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也是被明确禁止进行转让的。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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