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二手房卖家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得以申请解除该房屋买卖协议,要求卖方归还其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同时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此外,买方有权进一步向卖方提出请求,追究其因违约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但并不局限于请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一倍的赔偿义务。
如果房屋卖方为普通公民或法人,那么买方仅能根据违约事实,向违约方主张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在此过程中,买方所能主张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违约方返还所有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并且对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若前述请求未能得到妥善解决,买方仍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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