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时交了定金怎样能退回房子来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过程中,倘若已经支付定金,则此笔款项仅可在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且意见统一的前提下方可予以退还。若定金得以退还,其具体操作如下:在双方依照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定金应当被视为交易金额的一部分或者直接退还;但如果由于特殊情况,例如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影响,使得双方无法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或者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内容无法达成共识从而导致无法签署相关文件,这并不属于任何一方的责任范围之内,此时定金便有可能得到退还;然而,如果是由卖方单方面违约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将有可能被全额退还并额外增加一倍;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定金都不得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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