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的分割如何操作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对于那些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并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同时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情况来说,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由夫妻双方共同使用共有财产来偿还贷款的话,那么不动产的所有权应归属于首付款的支付方,而产权人则有责任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其次,若是在结婚后采用共同贷款方式购买,那么此种情况便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当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