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售楼处不给退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出现纠纷,首先应由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这是因为这种方式既便捷又利于协议的顺利实施。反之,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便可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端。当购房者出于个人原因决定放弃房屋购置时,便可视其为违反了约定义务,故此种情况下,失去购房能力的买方并无权利主张退还已交付之定金;然而,如系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售房屋服务,导致交易失败,收取定金的卖方则需按比例双倍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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