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实测面积差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期房产生的面积误差争议解决途径如下:当出现超出自购房屋总面积3%以上的误差时,买方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力,而卖方有责任返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及其利息;倘若误差未超过该比例,则可以依照面积误差比例与双方事先协商的价格体系来确定究竟应当由买方弥弥补正或是由卖方独自承担相关费用,亦或由卖方予以返还并额外赔偿买卖双方的利益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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