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公序良俗如何界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的"借名买房",通常是指购房者通过以其父母、子女或其他相关人士的名义购买房产,并全额负担所有购房费用的行为。然而,由于房地产作为不动产的特殊性质,其所有权归属以物权登记为依据,因此,即使名义产权人在未经实际产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出售该房地产,并且买家是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购买的,实际产权人也无法主张取消这笔交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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