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到期不交房租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租房合同规定,在合约到期时若未缴纳租金,则默认为双方均同意结束租赁关系,此时,承租方理应及时撤出所租房屋。然而,如果出租方坚持要求恢复原状,那么承租方就必须在恢复之后再将房屋归还给出租方;反之,若承租方希望续签租赁合同,他/她可与出租方进行协商,以确定新的租赁期限,并且要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相应的租金。在此情况下,原租赁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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