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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交定金后发现无购房资格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缺乏购房资质的情况下支付的定金是有权利进行退款的。当出售方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形式接受买受方所支付的定金以担保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时,如若因为双方当事人中的任意一方的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达成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应当依据相关法律对定金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然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未能签署并非源于双方当事人的过失或责任,而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例如楼市调控等,那么出售方应当将定金全数返还给买受方。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楼市调控等各种原因导致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的,便属于不可归咎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因此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卖方应对退还定金。定金担保是指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金额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但需注意的是,其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并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若高于或低于约定金额,则应视为对原定定金金额的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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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20: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