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停工法律怎么约束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建筑工程过程中发生中途停止施工的情况时,若该现象由发包方导致,承包方有权向发包方提出索赔,要求其承担因停工所引发的包括停工费、窝工费、倒运费、机械设备调迁费、材料及构件积压等各项损失以及实际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发包方未能给予相应赔偿,承包方可考虑通过法律诉讼途径予以解决。反之,若停工系由承包方自身原因引起,那么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产生的违约损失进行赔偿。同样地,若发包方未能获得赔偿,亦可选择诉诸法律途径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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