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阳五证不全怎么处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发现在购买房产时,开发商未能出示完整的五项许可证书,建议您积极与开发商取得联系进行沟通并寻求退房解决方案。倘若开发商拒绝您的请求,您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住建委”)提出申诉。在这种情况下,住建委有权勒令开发商立即停止房屋销售行为,同时对其处以5万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若开发商在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进行预售活动,住建委将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包括勒令开发商停止所有预售商品房业务、没收其非法所得以及对已收取的预付款部分处以不超过1%的罚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第三十七条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销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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