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公司在法律条文下所导致的各类合同纷争的司法管辖权限问题,遵从以下具体规定:首先,对于商品房消费者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权归属问题,必须依据约定的优先原则处理,即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书写正式协议来决定应向何方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这个法院既可以是被告所在地,也可以是合同履行地、合同签署地、原告居住地,甚至是争议标的所在地等,只要该地点和该项争议之间具有实际且紧密的关联性即可。其次,若双方并未就此达成任何书面协议,则应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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