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销售商品房纠纷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完全有资格处理商品房销售争议案件。以下为处理此类案件的详细步骤:首先,请向具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进行申请诉讼,通常情况下,应首选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受理法院。若被告所在地与其惯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则应选择其惯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受理法院。其次,请按照规定格式提交书面的诉讼状,详细列明原告和被告双方的基本个人资料,明确表示您想要达到的法律诉求以及提出该诉求所依赖的具体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同时,务必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若您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撰写起诉状,也可采用口头方式进行起诉。再次,如果您的申请符合立案标准,请及时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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