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面积差怎样退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如遇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与销售合同中所标注的面积之间存在差异,且此偏差未超过3%的情况下,双方应根据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进行房价款的最终核算;然而若该偏差超越了3%这一规定范围,则买方可在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利息基础上,依据自身利益作出选择,即终止买卖协议并要求卖方全额退还已付款项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条款,依照面积偏差幅度以及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价格来决定以下四种处理方式中的一种:买方自行补足差价、卖方独自承担相应责任、卖方将多收款项予以退还或双倍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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