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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纠纷在哪里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所引发的争议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应由争议房屋所在地区域的法院予以受理和审理。需特别指出的是,依据现行法规定义,当涉及到与不动产物权有关的诉讼时,应由该不动产物权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市级人民法院管辖。而针对普通公民提出的民事诉讼请求,则按照法律规定,须由被告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市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值得注意的是,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房改房在内的各类房产交易均可适用上述规定。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未能出席庭审或未经法庭许可擅自离场,将被视为自动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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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16:5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