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持有齐全的“五证”方可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对于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始终是明令禁止进入市场交易的环节。同样地,法律也并不允许符合购房条件的消费者选择购买那些没有证件齐全的商品房。
其次,已经与开发商订立买卖协议并且知情其所购房屋未具备完整“五证”的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若开发商拒绝解除这份买卖合同,那么购房者可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